先處理心情、再處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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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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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處理心情、再處理事情

文章 芳芳 » 2007年 8月 7日, 14:26

先處理心情、再處理事情

有時我們在溝通時,會不自覺地用一些『否定式』、『命令式』、或

『上對下』的說話方式。例如:『你錯了,你錯了,話不能這麼

說』,或是『唉呀,跟你說過多少次了,你這樣做不行啦

你怎麼那麼笨,跟你講你都不聽……』, 一般來說,人都不喜歡『被

批評、被否定』。但是,有時我們在言談間,卻不知不覺流露出『自

我中心主義』和『優越感』覺得自己都是對的,別人都是錯的 。可

是,有句話說:『強勢的建議,是一種攻擊』有時,即使我們說話的

出發點是良善的、是好意的,但如果講話的口氣太強勢、太不注意到

對方的感受,則對方聽起來,就會像是一種攻擊一樣,很不舒服,所

以,有時候我們的心中會有一種慨嘆………你知道嗎?其實,我滿贊

同你的想法,但我很不喜歡你『講話的口氣』;其實,我滿同意你的見

解,但我很不喜歡你『講話的態度』。有時,我們會說:『我這個人

很理性啊,你看,我的門都是開的,大家隨時都可以進來和我溝通

啊』可是,如果『我們的門是開的,心卻是關的』,又有什麼用呢?

因此,在溝通時,必須注意到對方的感受,畢竟每個人都有『自我尊

嚴感的需求』,每個人都希望被肯定、被讚美、被認同、被附和而不

喜歡被否定、被輕視。所以,即使雙方意見不同,但必須做到『異中

求同、圓融溝通』,『有話照說,但口氣要委婉許多』

中國人造字很有意思,想想『我』這個字,是哪兩個字的組合呢?

是『手』和『戈』,「我」字,竟然就是「每個人手上都拿著刀劍、

武器」所以每個人都常做「自我防衛」,來保護自己但是,在溝通

時,人除了防衛自己之外,也要站在別人的立場來想,善用「同理

心」,也學習控制自己的『舌頭』,『在適當的時候,說出一句漂亮

的話;也在必要的時候,及時打住一句不該說的話』 因此,我們必須

學習 ,『不要急著說、不要搶著說,而是要想著說』,絕對不要『逞

口舌之快』而後悔。因為說話是沒有『橡皮擦』、沒有『立可白』

的,不能再把話擦掉呀!

另外,職場溝通中,我們必須學習『情緒忍受力』和『挫折容忍

力』。因為,『脾氣來了,福氣就沒有了』在我們碰到棘手的問題

時,必須先靜下來、勿衝動行事,也學習『先處理心情、再處理事

情』,免得事情愈弄愈糟糕,有句話說:『生命的長度是上帝所給予

的,但生命的寬度卻掌握在我們自己的手中』的確,我們雖然不能控

制生命的『長度』但我們可以控制生命的『寬度』我們都可以在工作

中,學習做更好的溝通,使人際關係更圓融,也使生命過得更漂亮、

更有意義,不是嗎?

大家共勉之囉~ (幸福御守)
「Do what thou wilt shall be the whole of the Law. Love is the Law, Love Under Will.」"
「你的意志愛做什麼就做什麼。愛就是律法​​,愛在意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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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翰
文章: 296
註冊時間: 2007年 6月 2日, 05:59

文章 本翰 » 2007年 8月 7日, 15:51

簡單的說[同理心]
何為同理 站在對方的角度看事情
靜寂清澄 志玄虛漠 守之不動 億百千劫
無量法門 悉顯在前 得大智慧 通逹諸法
[無量義經]

小顽童
文章: 206
註冊時間: 2007年 6月 6日, 15:03

芳芳謝謝您

文章 小顽童 » 2007年 8月 7日, 17:05

芳芳您好.

此文章讓我受用不少,感恩哦!

感覺有點像是為我量身打造的.(妳知道我這次出門闖禍了)

下回我一定會邀請妳來跟同修們,分享一下,可以嗎?(因為我是很混的活動組)

我知道妳在台中,下回北上時記得通知哦!
(您若不願意,我就只好拜託阿銘,把妳騙上來了.)

頑童在此先向妳謝謝感恩哦!

頑固合十.南無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
請刪除我所有的發言及文章,我不想再為只為神通和現金的人背書了!
家是一個避難的避風港,決不是個只為個人利益互相批評爭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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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芳
文章: 4679
註冊時間: 2007年 6月 6日, 09:37

文章 芳芳 » 2007年 8月 8日, 00:14

頑童師兄:您好
  這篇文章是我在最近的日常生活中的一些感受啦!(而且我也沒有參加這次的法會,所以我也不知道你們發生了什麼事)
師兄您客氣了,如果有這個榮辛可以與大家分享我是很樂意滴!!(如果有北上我會跟師兄說滴~) (害羞扭扭)


其實我自己也會常犯這樣的錯,有時在說話的時候沒有多思考一下就脫口而出結果言者無心聽者有意,無意間造成許多誤會甚至有時為了逞一時的口舌之快而發生口角也有。(唉!說來說去就是自己的少根筋和死個性啦!!) (崩潰)


本翰說的沒錯。有時候換個角度看事情,世界就會變得不一樣喔~

祝各位家人們都有美好的快樂的生活~~ (幸福御守)
「Do what thou wilt shall be the whole of the Law. Love is the Law, Love Under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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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豆
文章: 2412
註冊時間: 2007年 6月 2日, 14:01

感同身受啊!

文章 伊豆 » 2007年 8月 8日, 02:46

  芳芳妳好:
    妳這篇文章,道盡了我心中所有的一切...
  
  感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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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芳
文章: 4679
註冊時間: 2007年 6月 6日, 09:37

文章 芳芳 » 2007年 8月 8日, 03:07

芳如:你好

  我也是心有戚戚焉啊~在日常生活中常會遇到,有時是別人的無

心而讓我們覺得心裡好受傷;有時是自己的無心之過或話說太快而讓

對方覺得不舒服。我是在一封朋友mail的信件中看到這文章,覺得很

有感覺才想在家族中與大家分享,沒想到大家都有相同的感受。

讓我們一起好好修吧!!我想這是我們在人與人相處中的一門功課,學分修的好就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喔~(福氣多多喔~~ (讚美主)
「Do what thou wilt shall be the whole of the Law. Love is the Law, Love Under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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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雙修
文章: 105
註冊時間: 2007年 6月 2日, 03:29

文章 天元雙修 » 2007年 8月 8日, 03:49

芳芳
妳就別客氣了
好文章(感想)能與同修一起分享~是我們的福氣
感恩!!!
天元自然心,微笑勉雙修 ~ ∩__∩y

小顽童
文章: 206
註冊時間: 2007年 6月 6日, 15:03

謝謝感恩

文章 小顽童 » 2007年 8月 8日, 04:06

芳芳您好.

頑童收到,我會期待那天的到來哦!

頑童合十.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
請刪除我所有的發言及文章,我不想再為只為神通和現金的人背書了!
家是一個避難的避風港,決不是個只為個人利益互相批評爭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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