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與固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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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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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與固執

文章 芳芳 » 2014年 9月 14日, 17:20

小伙子,你知道什麼是堅持,什麼是固執嗎?」一個業界的前輩突然問我。
我常常被別人說是很固執,沒有人說我堅持,其實我也沒想過這兩者的差別
,感覺上成功的人都會說自己有堅持,失敗的人都會被別人說他很固執。
不過我做了一個比較頑皮的回答:「老人家看小朋友做事情,
都會認為是固執;但是小朋友會自己覺得是堅持。」

畢竟,只要不聽我們勸告的人,通常就會被冠上固執的帽子。
老一輩的人常常講堅持:堅持與客戶之間的關係,堅持品質,
堅持良好信用……前輩說,事情沒有那麼複雜,他認為
「堅持的人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固執的人則是情緒在左右他做什麼」。

要能聽人家的勸告,並且把其中的道理納入到自己的決策,
這件事情並不容易。身為工程師,先天就存在著相當強烈的固執成分,
因為我們習慣跟電腦溝通,不習慣跟人溝通;習慣明確的邏輯,
不習慣人跟人之間複雜的關係。但是事業經營說穿了就是人
,不管是領導者還是小工程師,難免都會有一種「想要自己卯起來幹」的衝動,
但是做法上只要參入了情緒的成分,就算是固執了。

情緒的產生,有很多原因,我們沒辦法要求所有人在溝通的過程中保持客觀冷靜,
導致溝通之後,可能大家仍是各做各的沒有交集。
我們都會說自己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但是在別人看來,
我們是有點難以控制或者不好溝通的。如果結果是正面的,
能得到的嘉獎不多,通常成果也不會被上級所接受。反之,
如果是負面的,那就更不用說了。可是我們明明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為什麼不被人接受,而且還會被說是固執呢?

我想問題是出在於我們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定義不同所導致。
每個人在組織裡面,都有被賦予的職責,站在這個職責上做應該做的事情,
是第一要務。按照這個方式來推論,就會演變成公司裡面的人害怕擔責任,
所以事情都推來推去,不然就是前人說怎麼做就怎麼做,都不會去創新,
這樣公司怎麼辦?彼得杜拉克說,只要有事情是任何人都做不好的,
那這件任務或者執掌就必須要被重新定義。
在自己分內仍然有相當多的創意可以發揮,
如果我們真的以為被限制在職責這個框架裡面,接下來的所做所為就難免變成固執了。

「所以說,固執的人,眼睛只會直直看著前面;
堅持的人,心在看前面,仍然可以眼觀四面。」一個學長這樣子評論底下的工程師。
當我們越做越窄的時候,當我們發現可以選擇的方案越來越少,
或者所有事情都只有單一方向與必然結果的時候,我們就犯了固執的毛病。
固執並沒有不好,凡是成功的人必然固執,差異應該在於格局的大小,
還有重點的定義,當我們顧全大局,集中力量堅持於重點的時候,
才有可能把原本狹隘的固執轉換為成就事業的堅持。

什麼是大局?從公司的角度來看,就是拿到訂單。
我聽說有些公司為了做好手機,派了一組人將目標市場走透透,
到處去測試訊號的靈敏度,這種接近變態的固執,算是堅持。
也有知名的企業,雖然有機會上門,但是這個機會的風險太大,
遠超過公司所能負荷,基於堅持原則而放棄,結果倖免於在金融風暴中被拖垮的命運。
當然我們也常常聽說,為了要滿足客戶的需求,廠商想破腦袋改善製程
,提升技術,甚至服務到家的種種變態的固執,這些都是堅持。
可是如果我們把格局縮小,只看到利益而沒有注意到風險,
演變成不聽旁人的規勸,只想固執小利,結果反而深受其害。

任何企業的資源都有限,想要在競爭中脫穎而出,就需要將資源放在重點上。
但是大多數的企業都面臨同樣的困擾:機會太多,興趣廣泛,所以力量難以集中。
要將事情做得好,並不一定只能把資源釘死在幾個重點上,重要的是「段落」的處理。
每件事情做到一個完整的段落,再轉移進行另外一件事情,
就可以用有限的資源照顧到大多數的重點。所以,重點定義的多寡並不會影響企業的發展,
主要的問題在於資源的「投入」與「轉移」動作是否收乾淨,這裡面就需要堅持,
把案子收尾收好才能轉移。缺乏堅持,即使重點定義正確,但收尾沒收好,
就等於同時追好幾隻兔子,最後抓不到半隻。

看的遠的人,往往被別人所誤解,所以被別人講是固執不見得是壞事,
被別人誤解也不見得不會成功。心裡面必須放得開,
想清楚自己目前執意走這條路有沒有意義?有沒有賭氣?
是否急著想要得到什麼利益?有沒有先把自己分內該做的事情做好?
堅持的代價常常都會是寂寞與痛苦,但是如果立意良善,
而且對大家都有好處的話,結果仍會是雙贏互惠的。

我們都不是毅力驚人的鐵漢,在面對堅持這件事的時候,
難免有些彈性,有點妥協,再加上一點點惰性。心胸要能放得開,
有些時候退一步讓人與人之間的介面軟化,讓事情可以順利進行,
才不會為了堅持卻反而變成了固執。

作者簡介:
吳俊瑩-iThome電腦報技術主筆
交大電子工程系、臺大電機研究所、政大科技班畢業,身兼IT/電子技術顧問和某小型電子公司研發處長。
「Do what thou wilt shall be the whole of the Law. Love is the Law, Love Under Will.」"
「你的意志愛做什麼就做什麼。愛就是律法​​,愛在意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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