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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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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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話

文章 芳芳 » 2015年 1月 4日, 21:19

原來許多的不敢或原地踏步
是源自於沒有神話
神話是一個橋樑(神話)
將人(世俗)與靈性(神聖)連結
或者說為這兩者開闢出一條連線
這就是芳芳不讓我話神但要深入神話這回事的道理
話神的人太多而且背道而馳或說本末倒置
對於行者而言也更加深修持的困難度(易產生執著與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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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教派崇拜與神話中去思維信念、道德與神話的關係是什麼?
在神話中的個人危機裡,去回答了我是誰及尋根,
神話對自己而言也是一個定錨或定向,
讓人在汪洋大海、生命的洪流中能有所依持,在顯隱間、動靜中看見。

而伊底帕斯的負責而不疚責,讓我看見希望,
人生中因緣業力的牽引,讓人有許多的情境和狀況,
但所有的內容都僅只是要讓自己去認識自己和明白道理,
這種明白與擔當正是人們要深入的內容,更是神話的療癒力量。
神話之於人的四個部份:我是誰、社群認同、道德及奧祕,唯有自己的深入經驗方能得到。

在亞美利加的神話中,也看到了原來是先有神話才有發現;先有神話才有創造,
神話原來是動力的展現與開展,就像愚公移山的故事般,雖然沒有薛西佛斯的懲罰情節,
但這種毅力和勇氣(雖然不知其內在或內心的語言為何,但必定有其要證明或打破的內容)
就是神話或創造所需要的基本元素。
心理治療只是生命的序曲,而不是生命自身一樣
這句話一直是我進諮商領域中深深的感受,也將生命自身便成為治療師奉為圭臬。
我一直相信諮商的最終目標就是心理治療患者離開治療師加入屬於生命自身的人類社群
人必須要活生生的成為一個全然的個體,有其體驗、經驗和方法,
這都不是外在能給予的,只能由其自身獲得。

這就是第三部份西方世界的神話,“心靈歷程”,
助人工作者要當求助者的路邊欄杆,不要當拐杖。
神話的轉化機制很特別也很實在,似乎是要傻傻的做,
然後不論是被迫的或自願的信任,總之要信任才能走出,
而這一種信任就是一種信仰以及與自己的連結,
再更進一步與內在和宇宙連結,而形成屬於自己的神話。

最後的浮士德篇章讓我對於人生中所經歷的一切有深刻的明白,
生活中充斥著許多這樣的內容,出賣靈魂換取利益或者是滿足慾望,
常常在人人與本真中拉扯,有時這樣的拉扯是沒有覺知到的;有時其實自己的不願或不想面對,
不論是哪一種內容,勢必得回來面對和處理。
書中的舖陳不僅僅讓人有種解放和跳脫之感,更能讓我對於人生中的一切人事物有更多的尊重,
以及有無限可能的包容(心量我還在練習中)。
生存的神話讓我對於生死有更深一層的詮釋,
只有當他們完全現身在對方面前時,當事人才算是找到真正的自性
“現身”的重要性也是我明白心不在內也不在外的道理,
這種開放和連結會有種天人合一的感受,也可以說是進入生命修持的重要契機。
人類所以能夠全心去愛,正因為我們是必朽的。這必朽的魅力讓我更能深入生死這回事以及生命的意義與目的。

從我十年前的因緣,進入我個人的宗教域之後,再回過頭來檢視我的人生,
前與後以及我在宗教裡的心路歷程,讓我對於哭喊神話有很大的感動與感觸。
原本習以為常或不知不覺的內容,在透過神話的詮釋後,
讓我對於這些內容可以有更深一層的看見與認知,而且更深入接下來我面對人生與宗教中的內容與意義。
「Do what thou wilt shall be the whole of the Law. Love is the Law, Love Under Will.」"
「你的意志愛做什麼就做什麼。愛就是律法​​,愛在意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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